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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本月公布了修正版《资本市场产品与相关服务广告指南》(下称“《指南》”),并计划于今年11月1日生效。
据SC称,修正版的指南针对马来西亚与其他地区的广告和推广趋势更新了特定要求,尤其是日益突出的社交媒体平台和金融网红。此举旨在保障与资本市场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广告活动的可靠性。
委员会表示此次修正参考了澳大利亚、英国和新加坡等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条例,还考虑了相关利益者的意见。
修正后的《指南》认为,没有受广告商雇佣却自行为资本市场产品和服务开展广告活动的金融网红将被视为广告商,需遵守《指南》规定。此外,SC禁止未经委员会授权的人员在马来西亚进行金融推广活动。
同时,SC认为广告商有责任保证其广告代理的广告行为负责《指南》要求并对之负责。
由于越来越多的金融推广活动都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指南》还加强了社交媒体的使用要求。
“《指南》是SC不断努力的一部分,目的是在社交媒体等新的广告渠道上推广可靠的广告,最终保护投资者。”
为给广告商提供充足的时间以熟悉新规并做好必要准备,新修订的《指南》将于今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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