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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FCA) 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监管外汇交易商和其他金融实体的监管机构之一。 由于监管机构严格的监管法律、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和公司破产补偿规则等,外汇交易者更愿意在受 FCA 监管的外汇交易商中开设交易账户。 英国脱欧生效后,FCA 牌照仅适用于英国交易者,不适用于欧盟客户。外汇公司要想接触欧盟客户,必须获得欧盟牌照。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 (FINMA) 是欧洲最受尊敬的监管机构,它成功地加强了世界各地富裕的外汇交易商和投资者之间的大量信任。 瑞士政府授予FINMA独家权力,作为不同类型的金融公司的监管者,这些公司包括证券交易所、股票经纪人、外汇经纪人、银行、保险公司、证券交易商、基金经理以及任何其他类型的金融市场交易实体。 FINMA 的监管框架是这样设计的,只有成熟的主流外汇交易商才能在 FINMA 许可下提供交易服务。因此,法律要求 FINMA 的外汇交易商注册为银行,这也就需要更高的营运资金,并对其在市场上的运作方式有更多的限制。受 FINMA 监管的交易商也应遵循交易服务的最佳行为,不应当存在任何操纵或欺诈行为。
美国的监管框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严格的监管框架之一。美国居民和公民只被允许在受 CTFC 和 NFA 监管的外汇交易商中进行交易。不具备相关 NFA 和 CTFC 监管牌照的公司和个人不得招揽美国公民为其公司客户。这就是为什么许多网站(包括本网站)向美国访问者发出警告,提醒他们网站内容并不针对美国居民。 美国国家期货协会(NFA)是美国衍生品行业的全行业自我监管组织,提供创新和有效的监管方案。 NFA还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合作。NFA每天都在努力维护衍生品市场的完整性,保护投资者并确保其成员履行相关监管责任。
外汇交易在日本长期以来一直很受欢迎,但由于监管严格,外国交易商几乎无法进入其本国市场。此外,杠杆限制也明显比其他一些主要地区更严格。 金融服务局(FSA)成立于2000年,是日本政府机构和综合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监督银行、证券和交易所以及保险部门,以确保日本金融体系的稳定。FSA还负责监管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以及注册会计师和审计监督委员会。 FSA网站中提供有关各种法律法规、措施、受监管机构和专题内容的信息。此外,该网站还提供与金融行业相关的年度报告、公告和常见问题解答。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成立于1998年7月,根据《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目前被定义为监督澳大利亚公司、市场和金融服务的国家企业监管机构。 ASIC 的职责是监管公司和金融服务,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抵押贷款和金融交易商,并执行保护澳大利亚消费者、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法律,以创建一个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 为了能够在澳大利亚经营或向澳大利亚人提供金融服务,交易商必须持有有效的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执照。众多领先的外汇交易商选择ASIC作为其监管机构的最重要原因是,它致力于保护他们的利益。此外,交易商还希望利用利润丰厚的澳大利亚市场。 ASIC 已成为全球最有能力的交易商监管标准之一。它有相当严格的要求,包括风险限制、奖金禁令和消费者启蒙。 然而,最近 ASIC 因其在保护消费者免受大型金融机构侵害方面的不作为和效率低下而受到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者和政府官员的批评。
香港是一个成熟的国际金融市场,许多居民都将外汇交易作为一种投资方式。 香港受监管的外汇交易商都受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的监管,该委员会本是在1989年为应对1987年的股票市场崩盘而成立。 证监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香港的证券和期货市场。它的资金来自许可费和交易税。 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上述市场,促进健康的交易环境,保护客户以及展示香港作为中国的金融市场中心之一的吸引力。
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是新西兰政府机构,负责执行适用于金融服务和证券市场的证券、财务报告和公司法。同时还监管证券交易所、财务顾问和交易商、审计师、受托人和发行人--包括KiwiSaver和养老金计划的发行人。 新西兰是一个拥有强大经济和法律法规的国家。在新西兰开设外汇交易公司需要大量资金和明确的合法性。在这个用户均遵守英国法系的国家,所有经营的外汇交易商必须在金融市场管理局(FMA)监管机构进行注册。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 是监管新加坡金融业的监管机构,其中包括受 MAS 监管的交易商。 MAS 是一个备受推崇的监管机构,在过去几十年见证了其金融业的强劲增长之后,它为将新加坡变成了亚洲最负盛名的外汇交易司法管辖区之一做出了贡献。 但是,MAS 还具有许多其他职能,包括充当该国的中央银行。其他职责包括管理与保险、银行、证券、货币、货币发行以及制定一般金融部门有关法规
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 (CONSOB; Italian Compan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负责监管意大利证券市场的政府机构。 CONSOB成立于1974年。意大利是欧盟成员国,CONSOB的金融法规和运营符合欧洲MiFID金融协调法的规定。
德国的税收结构较高,进入门槛相对较高。该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是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 德国是欧洲最大的经济体,也是欧洲金融市场的基石,这意味着那些想招揽德国客户的交易商最好尝试取得BaFin的营业牌照。 BaFin与受其监管的交易商和金融公司合作,以确保他们获得最佳的商业环境,以便在行业内持续取得成功。BaFin致力于为公司以及个人投资者谋福利,从而为这两种市场上的不同力量创造和谐关系。 BaFin也并非没有争议,因为该组织在成立之初被认为隐瞒了大规模的财务欺诈行为并且没有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但是,截至目前,BaFin 已经整顿了其运作程序,被认为是零售外汇交易行业中最好的监管机构之一。
爱尔兰中央银行(爱尔兰语:Banc Ceannais na hÉireann)是爱尔兰的中央银行,因此也是欧洲中央银行系统(ESCB)的一部分。它是该国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大多数类别的金融公司,包括外汇交易商。 CBI对外汇交易商有严格的规定。按照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的指导方针,符合其负余额保护和杠杆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爱尔兰的许多外汇交易商并没有取得CBI的许可,而是持有其他欧盟监管机构的许可证。
爱沙尼亚的监管机构由Finantsinspektsioon负责,也称为爱沙尼亚金融监督局(EFSA)。 EFSA成立于2001年,是负责监管爱沙尼亚金融市场的金融监管机构。它负责监管银行、保险和证券市场,旨在为金融部门创造稳定的环境,并保护消费者、客户和投资者。 EFSA的资金来自金融监督主体支付的监管费和程序费。自2014年以来,它是欧洲单一监督机制的一部分。
由于加拿大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极少的外汇交易商,加拿大并不是非居民外汇交易者的热门场所。 加拿大的外汇交易商由加拿大投资行业监管组织(IIROC)的监管。值得注意的是,IIROC是一个非盈利的国家自律监管组织,由加拿大投资交易商协会(IDA)和市场监管服务公司(RS)于2008年6月1日合并成立。 IIROC的职责是监督所有投资交易商和加拿大债务以及股票市场上的交易活动。 该组织制定监管和投资行业标准,并因为举行执法听证会而拥有准司法权,同时有权暂停、罚款和开除其成员和注册代表,例如顾问。然而,它经常被投资者维护人群批评没有效力。
塞浦路斯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简称为CySEC,是塞浦路斯的金融监管监督机构。CySEC早在2001年就进入了外汇领域。 塞浦路斯于2004年加入欧盟,作为欧盟成员国,CySEC的金融法规和业务必须符合欧洲MiFID金融协调法的要求。 由于其有利的财政和税收结构,塞浦路斯是欧洲最具吸引力的可设立外汇公司的地区之一。受到CySEC监管的交易商在外汇市场上也引起交易者们不同的反应,就零售交易者而言,你要么喜欢他们,要么讨厌他们。 该国见证了外汇交易商数量的指数级增长,同时也很快成为诈骗和金融不当行为的温床,最终降低了该国处理交易商违规行为的效率。CySEC也因没有处罚或仅给出简单警告就放过公司而臭名昭著,即使是针对较大的金融犯罪。因为该国并不想丢失投资者,使其关闭公司并将其业务转移到其他地方。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确实影响了 CySEC 宣传其作为可信监管机构的潜力。
保加利亚金融监督委员会(FSC)于2003年3月1日根据《金融监督委员会法》成立。它是一个独立于行政当局的机构,向保加利亚共和国国民议会报告其活动。 FSC是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负责监管和控制金融系统的不同部分 - 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健康保险市场、养老保险市场。 FSC负责监管差价合约。保加利亚是一个欧盟成员国,FSC的金融法规和运营符合欧洲MiFID金融协调法的规定。 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法律、行政和信息手段协助维护非银行金融部门的稳定性和透明度,并确保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消费者的保护
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AFM)自2002年3月1日起负责监管金融市场的运作。这意味着,AFM监督着整个金融市场部门的行为:储蓄、投资、保险、贷款、养老金、资本市场、资产管理、会计和财务报告。 AFM采取了与 ESMA 产品干预措施类似的国家措施:AFM将禁止二元期权并限制向零售客户投资者营销、分销或销售差价合约。这些措施适用于设在荷兰的投资公司,以及来自其他欧盟成员国通过分支机构或通过欧洲通行证制度在荷兰开展活动的投资公司。 AFM致力于促进公平和透明的金融市场。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行为监管机构,它为荷兰的可持续金融体系和繁荣做出了贡献。
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西班牙语:Comisión Nacional del Mercado de Valores)(通常缩写为CNMV)是西班牙政府机构,负责西班牙证券市场的金融监管。它是一个独立的机构,隶属于经济部。 CNMV负责对西班牙金融服务业的资本市场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该网站包含相关市场、上市公司和投资公司的信息。该资源以西班牙语呈现,提供有限的英语翻译。 西班牙是欧盟成员国,CNMV的金融法规和业务符合欧洲MiFID金融协调法的规定。
迪拜是迪拜酋长国的首都,已成为中东地区的全球城市和商业中心。2004年,一个经济特区建立于被称为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的城市。随后,该特区的金融监管机构--迪拜金融服务局(DFSA)应运而生。 值得注意的是,DFSA的管辖范围仅涵盖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领土,提供国际标准的监管环境。 DFSA的监管职责包括资产管理、银行和信贷服务、证券、集体投资基金、托管和信托服务、商品期货交易、伊斯兰金融、保险、国际股票交易所和国际商品衍生品交易所。除了监管金融和辅助服务外,DFSA还负责监督和执行适用于DIFC的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TF)要求。 迪拜只允许DFSA的外汇交易商在整个阿联酋范围开展金融活动。但迪拜确实为投资者提供了在 DIFC 开展业务的机会,以便向全球受众提供服务。因此,交易商可以在不受 DFSA 监管的情况下在迪拜设立经纪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不受任何监管法律或监督的保护,这些法律或监督通常是由DFSA监管的交易商提供的。因此,一些投资者在迪拜的交易商那里遇到问题,成为众多欺诈和金融诈骗的受害者。应该提到是,这个问题只存在于不受监管交易商中,因为所有受DFSA监管的外汇交易商都不会因为DFSA和当局的监管反对而沉迷于任何骗局。
金融管理局(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 AMF)和审慎管理局(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是法国的主要金融监管机构。作为股票市场的监管机构,AMF负责监管金融市场和投资公司。ACPR是中央银行 (法兰西银行)下属的独立行政机构,负责监督银行和保险业。 法国是欧盟成员国,法国的金融法规和运营符合欧洲MiFID金融协调法的规定。
马耳他是企业拓展业务的理想目的地,被认为是欧洲有前途的金融中心。 马耳他金融服务局(MFSA)是一个自治的金融监管机构,自2002年起监督马耳他的金融业。它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框架,以及其金融市场的成熟而闻名。 MFSA监督所有获得许可的外汇经纪公司、信贷机构、保险和养老金公司、财务顾问、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所有在整个马耳他市场发挥作用的相关公司的金融行为。 投资者保护是 MFSA 的首要关注点,该机构设立了多个部门来帮助消费者投诉任何金融滥用或交易商诈骗案件。
波兰金融监管局(PFSA)是波兰的金融监管机构。 PFSA 于 2006 年 9 月 19 日根据 2006 年 7 月 21 日的《金融市场监管法》成立。 PFSA 负责监管银行、资本、保险和养老金等部门、以及支付机构和支付服务办公室、电子货币机构和信用社。同时还监管着投资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交易服务。 金融市场监管的目的是确保其正常运行、稳定、安全和透明,激发对金融市场的信心,并确保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拉脱维亚共和国金融和资本市场委员会(FKTK)于2001年开始运作。FKTK是一个自治的公共机构,负责监督拉脱维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金融工具市场的参与者,以及私人养老基金、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 FKTK监督货币兑换(FOREX)服务,这些服务并非出于商业目的,且具有以下特点--要求在交易前支付初始保证金,预期交易结算为净现金结算,投资者的财务结果取决于货币汇率的波动。 FKTK还负责确保提高金融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性、竞争力和发展,并保护投资者、存款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它的任务是通过规范和监督金融和资本市场的运作,保护投资者、存款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维持金融知识、金融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稳定,来保护公众利益。
丹麦金融管理局,也称为Finanstilsynet,是监管和许可丹麦金融实体的监管机构。 该管理局是在1988年由保险监督局和银行及储蓄银行监督局合并后成立。1990年,它从抵押信贷机构监管机构手中接过更多职责。 丹麦金融管理局负责丹麦大部分金融系统的顺利运作,其中包括银行、证券市场、货币交易商、支付系统、证券交易所、保险、养老金、基金管理、投资公司、审计人员以及所有与该国金融系统打交道的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多种场外交易产品的外汇交易商、差价合约交易商和企业都受丹麦 FSA 的直接监管。
奥地利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成立于2002年,是一个综合监管机构,将所有重要供应商和职能部门的监管集中在一个屋檐下。它赋予了 一站式服务 的权力,使当局执行的所有程序都可以在同一机构处理。 FMA负责管理和监督奥地利的金融服务业。此外,它还监测和控制个别金融机构和参与者(微观监管)。 该监管机构在许多国际委员会,尤其是欧洲委员会中制定共同的监管标准,并以此代表奥地利作为金融市场的利益。
Finanstilsynet(FSA)是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挪威的金融服务业。Finanstilsynet负责监管银行、金融公司、抵押贷款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投资公司、券基金管理和证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和授权市场、结算中心和证券登记处、房地产代理机构、债务催收机构、外聘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
南非,乃至整个非洲,都对外汇和在线交易展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因此,当地监管机构与时俱进是非常重要的。 金融服务行为监管局(FSCA)在2018年取代金融服务委员会(FSB)成为外汇/差价合约交易商的主要监管机构,作为监管机构,该机构正在更多地参与其中。 由于更安全、更透明和信誉良好的交易环境,该机构能够保护投资者免受诈骗和欺诈造成的损失。 虽然FSCA与其他成熟的欧洲监管机构相比限制较少,但它在治理方面广受好评,当需要与南非的外汇交易商合作时,该机构能提供给你强大的监管框架。
立陶宛银行(LBE)是立陶宛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于1922年开始运作。 LBE监管超过650个金融市场参与者,其中包括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支付机构、管理公司、消费信贷提供者、发行人等。 立陶宛是欧盟成员国,法国的金融法规和运营符合欧洲MiFID金融协调法的规定
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是一个金融自由区,拥有自己的民法和商法,且均基于英国法系。ADGM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在世界一流的法律体系和监管制度下为当地、部分区域和国际商业界提供服务。 FSRA是ADGM的一个独立机构。ADGM的金融服务监管局成立旨在通过监测任何潜在的风险和不良影响,来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并维护整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完整性。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CBUAE)是阿联酋的监管机构,旨在通过有效的监管支持经济增长,促进金融和货币稳定,提高金融系统的效率和复原力,并保护消费者,为阿联酋及其人民造福。 外汇交易商和其他金融公司在向其投资者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循伊斯兰教法。但交易者选择阿联酋特定的交易商并没有明显的优势,除非他们正在寻找符合伊斯兰教法的交易账户。
以色列证券管理局(ISA)是根据《1968年证券法》成立的,该法将其职能定义为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ISA审查公司实体提交的报告,包括:即时报告、季度和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和其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报告;非公开发行证券的报告;购买报价规格;共同基金的当前报告。 ISA向交易平台、投资组合经理、投资顾问和投资营销人员发放许可证,并规范和监管其运作。ISA还监管证券交易所的正确、公平运作。
纳闽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是马来西亚政府于 1990 年创建的一个经济特区。它位于婆罗洲沿海的纳闽岛上。如此优越的地理位置为该中心提供了挖掘亚洲投资机会的独特位置。它与许多较大的亚洲城市共享一个时区,位于印度和中国之间,并与其他几个金融中心相邻。马来西亚政府已将其指定为金融中心和自由贸易区。 除了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交易商选择在岛上而不是马来西亚大陆设立公司还有许多其他原因。开办企业的成本远低于大陆,投资者的税收结构也较低。它靠近许多其他新兴大国也是该地点非常有吸引力的一个理由。然而,它也的确面临来自新加坡和香港等地的竞争 纳闽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监管机构由 LFSA(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负责。所有 IBFC 交易商和金融服务提供商都必须获得许可,并受 LFSA 监管。您不必担心,因为该机构实施的标准符合公认的全球法规,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和运营合规性。 1996年,《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法案》通过,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也随之成立。它的任务是发展和管理IBFC。其目标如下。 1.促进和发展纳闽岛成为国际金融服务和商业中心。 2.在商业和金融服务的管理及其系统化发展方面,制定符合国家理想的目标、优先事项和程序。 3.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服务的中央监管者、监督者和执行者。 4.纳闽金融服务局负责监管和许可所有LFSA中的公司实体,并确保它们以公平和透明的方式开展业务。
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是开曼群岛的主要金融服务监管机构。CIMA负责管理和监管开曼群岛的货币,金融服务,为海外监管机构提供协助,并就金融服务监管事宜向开曼群岛政府提供建议。 开曼群岛以其相对自由的法律和对投资者友好的法规而闻名,使其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避税天堂之一。它提供大量的税收优惠,强大的隐私法和宽松的监管结构。因此,开曼群岛的大多数外汇交易商都享受免税制度和宽松的监管准则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好处是,与受到更严格司法管辖区监管的其他交易商相比,它们可以提供更灵活的交易条件。 因此,从在线外汇/差价合约行业的角度来看,CIMA并不被视为能与FCA或澳大利亚ASIC处于同一 权重级别 的监管机构,其监管服务仅被数十家交易商所采用。
巴哈马证券委员会(SCB)于1995年根据《证券委员会法》(现已废除)成立,负责管理和监管巴哈马的金融服务业。 其使命是有效监管和规范共同基金、证券和资本市场的活动,保护投资者,加强公众和机构对这些市场完整性的信任。 渣打银行利用市场监督、监管、执行证券法和其投资者教育计划来保护投资者,维护公平、高效和透明的市场,并降低系统性风险。 据悉,SCB为监管提供外汇和差价合约交易服务的金融服务公司出台了新规定。
毛里求斯金融服务委员会(毛里求斯金融服务委员会”)成立于 2001 年,是非银行金融服务部门和全球业务的综合监管机构。 FSC Mauritius 对许多外汇交易商具有吸引力,因为与其他欧洲外汇许可证相比,该机构的许可证更具竞争力。 FSC Mauritius 允许交易商提供更高的杠杆,使存款金额较少的客户受益。 请记住,FSC许可证并不确保隔离账户,因此客户的资金安全并没有得到高度保障。与 FSC 毛里求斯监管的外汇交易商打交道时,外汇交易者必须尽职调查。
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是位于伯利兹的金融监管机构,成立于1999年,负责监管市场参与者、交易所以及制定和执行金融法规。 多年来,伯利兹建立了健全,稳定的金融体系,是世界上对投资者最友好的经济体之一。许多国际在线外汇交易商从 FSC 获得了国际许可证。 FSC受伯利兹证券部的控制,根据1990年颁布的《国际金融服务委员会法》运作。 其监管工作主要侧重于公司的运营和治理方式以及对消费者的风险识别以及更普遍的伯利兹声誉。该委员会还旨在监督和控制所有国际公司,将其国际金融服务要求与其活动联系起来。
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NBRB)是白俄罗斯的中央银行,位于首都明斯克。该银行创建于1922年。 NBRB的主要目标包括:保护白俄罗斯卢布并确保其稳定,维持其购买力和相对于外币的汇率;维护白俄罗斯共和国银行体系的稳定;以及确保支付系统的高效、可靠和安全运行。
随着塞舌尔成为离岸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公司越来越受欢迎的目的地,塞舌尔金融服务管理局(FSA Seychelles)在非银行金融服务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3年,根据《金融服务管理局法》成立,FSA负责为塞舌尔的非银行金融服务部门发放许可证、进行监管、执行监管和合规要求、监测和监管业务行为。这些受监管的活动包括信托服务、资本市场和集体投资计划、保险和赌博。FSA还负责国际商业公司、基金会、有限合伙企业和国际信托在塞舌尔的注册工作。
英属维尔京群岛是最著名的离岸岛屿之一,拥有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基于英国法律的强大法律框架。随着2001年《金融服务委员会法》的颁布,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 (BVI FSC)这一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应运而生,旨在保护外汇交易商和外汇交易者。 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监督和检查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所有金融服务,包括保险、银行、信托业务、公司管理、共同基金业务、公司注册、有限合伙和知识产权。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内经营的外汇交易商必须持有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监管局颁发的有效执照。在这里获得交易商执照的过程比在其他离岸司法管辖区要复杂一些。
约旦证券委员会(JSC)成立于1997年,负责监督和管理约旦境内的金融服务业。 其愿景是提升国家资本市场,营造公平、透明、高效、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JSC规范、监督和监管安曼证券交易所、证券存管中心、金融服务公司、公众持股公司、投资基金和合法注册金融专业人士的业务运营。 JSC持续执行《证券法》及其相关法规,以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保护投资者。更重要的是,JSC 致力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市场发展,并执行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信息披露法规。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BMA)负责监管百慕大的金融服务部门。 BMA 于 1969 年依法成立。多年来,其作用不断演变,以满足金融服务部门不断变化的需求。今天,它监督、管理和检查在辖区内经营的金融机构。还负责发行百慕大的国家货币,管理外汇管制交易,协助其他当局侦查和预防金融犯罪,并就银行和其他金融和货币事务向政府提出建议。 BMA制定了基于风险的金融法规,适用于监督百慕大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业务、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数字资产业务、货币服务业务、企业服务提供者和保险公司。它还负责监管百慕大证券交易所和百慕大信用社
瓦努阿图金融服务委员会(VFSC)于1993年正式成立,是瓦努阿图的金融监管机构。在此之前,VFSC 自 1971 年起在当时的英国政府和 1980 年 7 月独立后的财政和经济管理部下担任公司注册处和财政部的破产管理署。 在此之前,在英国政府的管理下,VFSC从1971年开始是公司注册处和财政部的官方接管部门。1980年7月独立后,就成为了财政和经济管理部门。 VFSC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服务部、法律执行与破产管理部、监管部与公司注册部。该监管机构负责运行有效和高效的注册,管理诸如证券交易商(许可)、反洗钱、反恐融资、商业名称法、电子交易、离岸有限合伙、个人财产证券等立法。此外,它还负责监管岛上的非存款金融业。 由于资本(或债券)要求相对较小,VFSC是外汇交易商中受欢迎的离岸监管机构。涵盖交易商在线活动的外汇牌照在 2-3 个月内颁发,确实非常快。此外,该国也不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遗产税。
资本市场管理局(CMA)成立于2011年8月,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监管机构,旨在促进和发展黎巴嫩的资本市场活动,并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活动的影响。 CMA负责规范、监管、授权和监测黎巴嫩资本市场的活动。求愿景是通过提高黎巴嫩资本市场的诚信度以及保持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建立人们对黎巴嫩资本市场的信心,发展当地市场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 CMA委员会拥有广泛的权力,旨在加强投资者保护和促进金融市场投资。它有权制定有关建立和管理证券交易所的一般条例,以及有关管理投资基金和公众投资计划的金融中介机构的建立和运作条例。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金融服务管理局 (SVG FSA) 根据《金融服务管理局法》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成立。它由议会创建,旨在规范、监督和发展该国的非银行金融服务部门。 金融服务管理局职责在于监督金融部门的某些实体和业务,并规定受监管的事项。 金融服务管理局对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政府负责,管理和执行其管辖立法中规定的法令。此外,它还负责确保每个持牌金融实体得到妥善管理并保持财务稳定。金融服务管理局有权干预受监管实体的事务,以保护客户。
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FSC Gibraltar)是直布罗陀的金融监管机构。 FSC Gibraltar 旨在促进良好的业务、保护公众免受经济损失并维护直布罗陀作为金融服务中心的良好声誉。 FSC Gibraltar 监管直布罗陀的金融服务业,旨在保护消费者,提高直布罗陀作为优质金融服务中心的声誉并促进良好的业务发展。他们的工作集中在三个主要方面:授权、监管和执行。
匈牙利中央银行 (MNB) 成立于 1924 年,旨在实现和维持物价稳定。 MNB对金融和资本市场机构、基金、保险公司和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受监管的市场、清算所和中央存款机构)的活动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的监管。 MNB 致力于金融消费者保护,以及市场监管,旨在消除未经授权和许可或未事先通知的金融服务提供商的市场监督。
柬埔寨证券和交易监管机构(SERC)是柬埔寨的金融监管机构。SERC是根据《非政府证券发行和交易法》(Preah Reach Kram No NS/RKM/1007/028)成立的。SERC负责监管柬埔寨的证券业。 SERC的目标是促进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有效和有序的发展,通过购买证券和其他金融产品,鼓励储蓄工具种类的丰富发展。
卢森堡CSSF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公共监管机构。 1. 卢森堡CSSF监管外汇和其他金融产品,提供外汇的机构是投资公司。 2. 卢森堡CSSF要求投资公司加入SIIL(卢森堡投资者赔偿计划),每个投资者可以获得最高2万欧元(约16万人民币)的赔偿。
库克群岛金融监管委员会(FSC)成立于2003年7月1日,以取代前离岸金融服务委员会(FSA)。2012年7月1日,库克群岛金融情报机构(FIU)与FSC合并。 1. 库克群岛FSC监管外汇保证金交易活动,受库克群岛FSC监管的外汇交易商必须拥有货币兑换许可证。 2. 库克群岛FSC不处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投诉。 3. 库克群岛没有公司破产补偿计划。
Finanssivalvonta 或金融监管局 (FIN-FSA) 是芬兰金融和保险业的独立监管机构。受该监管局监管的实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和养老金公司以及其他在保险业经营的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
葡萄牙 CMVM 成立于 1991 年,是一个政府机构。 1.葡萄牙CMVM监管证券、外汇等。金融中介机构可以进行外汇活动。 2. 葡萄牙的CMVM要求中介机构参与投资者补偿计划,每位投资者最多可获得25,000欧元。
土耳其的CMB是一个政府机构,成立于1982年。 1. 土耳其中央银行监监管外汇、证券、衍生品、资本市场产品等。 2. 土耳其CMB要求投资公司加入投资者赔偿中心。投资者每人最多可获得10万土耳其里拉(106,000美元)。
希腊资本市场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是一个政府机构。 1. 希腊HCMC监管外汇、证券、期权、期货等。投资公司内的投资服务公司(AEPEY)可以做外汇。 2. 希腊要求被授权的投资公司必须参与投资者补偿计划,每个投资者最多可获得20,000欧元的补偿。
1989年12月15日,肯尼亚资本市场监管局(CMA)成立。肯尼亚 CMA 于 2016 年开始监管杠杆式外汇。 1、目前肯尼亚只有3家CMA持牌外汇公司。 2、在投资安全方面,如果投资者对外汇交易商不满意,可以向肯尼亚CMA投诉;肯尼亚CMA设立了投资补偿基金,每个投资者最高可获得约5万肯尼亚先令的赔偿。
1993年1月,捷克国家银行成立。 1. 捷克国家银行,负责监管外汇保证金业务。此外,CNB还监管银行、保险和养老基金。 2. 在金融投诉和破产清算保障方面,CNB负责处理投资者和金融公司之间的纠纷,投诉的处理时间约为30天左右。根据CNB的相关规定,投资公司(包括外汇公司)成立后需设立公司担保基金。当投资公司破产时,这笔保证金将用于赔偿公司的客户,每位投资者的最高赔偿额为20,000欧元。
马绍尔群岛注册处 (IRI) 成立于 1948 年,是航运、船舶和公司注册服务提供商,为马绍尔共和国海事和公司注册处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 Marshall IRI 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监管机构。马绍尔群岛是位于北太平洋的一个群岛国家。它接受美国和日本的经济援助,其国防由美国负责。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是美国政府的独立机构。它也是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是监管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和期权市场。
黑山资本市场管理局 (SCMN) 是一个独立的法定监管机构,成立于 2000 年。 1、黑山SCMN监管外汇、证券等投资活动; 2. 黑山 SCMN 要求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以保护破产公司的投资者,最高可达 20,000 欧元。
斯洛文尼亚证券市场管理局 (ATVP) 是公法下负责监管金融产品市场的法律实体。它成立于1994 年 3 月 13 日。其任务和权限由《金融工具市场法》(ZTFI)规定。该机构在执行其任务和责任方面是独立的。它的资金来源于金融工具市场参与者支付的税费。
英国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FDRC)由经验丰富的金融专业人士和律师创建,为金融机构服务,包括外汇交易商、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基金和支付服务提供商。它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金融纠纷解决中心。 FDRC受顾问委员会监督,其5名成员由金融机构(FDRC成员)和投资者组成,包括一名独立主席、两名行业代表和两名投资者代表。成员的任期为两年。 FDRC有一个由专家组成的独立小组,为项目评估人员提供专业建议。 FDRC还拥有专门从事冲突管理的内部专家。它提供了一个三级投诉程序,旨在有效彻底地解决纠纷。
Swiss Banking Ombudsman (SBO) 是一家免费提供服务的独立调解机构,由瑞士银行业监察专员基金会资助,其董事会由独立公民组成,主席是前联邦总理Annemarie huber-hotz, h.c. 。SBO每年处理约2,000 个查询。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是一个独立的欧盟(EU)机构,通过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促进稳定有序的金融市场,为保障欧盟金融体系的稳定做出贡献。 虽然 ESMA 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但它对包括欧洲议会在内的欧洲机构负责,并应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 (ECON) 的要求在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出席正式听证会。管理局定期在会议上通过其年度报告向各机构报告其活动情况。
俄罗斯银行(CBRF)具有《俄罗斯联邦宪法》第75条规定的特殊法律地位。该宪法授予CBRF发行货币,保护卢布并确保其稳定性的独家权利,这也是CBRF的主要职能。 CBRF的活动独立于其他联邦国家权力机构、地区当局和地方政府。CBRF的地位、目标、职能和权力由2002年7月10日颁布的关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俄罗斯银行)的第 86-FZ 号联邦法律”和其他联邦法律规定。
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 1992 年《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法》的规定,于 1992 年 4 月 12 日成立。 性质 政府机构 基本功能 ●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 ●促进证券市场发展 ●规范证券市场及相关或附带事项。
上海黄金交易所(SGE)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专门从事黄金等贵金属交易的金融市场。它于2002年10月正式启动。该交易所的成立实现了中国黄金生产、消费、流通体系的市场化,是中国黄金市场开放的重要标志 性质 自律性机构 历史 成立15年来,SGE始终坚持为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服务的宗旨,努力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渠道,逐步发展成为中国黄金市场的核心和枢纽,也是全球范围内重要的贵金属(黄金、白银、铂金等)交易市场。自2007年以来,SGE的交易量已连续10年位居全球黄金现货交易场所第一。 截至2017年底,SGE共有会员253家,包括165家国内金融和综合会员,19家特殊会员,以及69家国际会员,均为国际知名银行、黄金集团和投资机构。有12269位机构客户和931.22万个人客户。 SGE建立了由招标、询价、定价、租赁市场组成的多层次黄金市场体系,整合了国内主板市场和国际主板市场。 联系方式 电话 021-33189588 传真:021-33662058 电子邮件:sge@sge.com.cn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99号 邮政编码:20000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INE,是由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内的相关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国际交易所,并向全球期货参与者开放。
证券和商品管理局(SCA)是阿联酋联邦机构,由当时的阿联酋总统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根据2000年第(4)号联邦法令建立。该管理局是一个联邦政府机构,在财务和行政上独立,由阿联酋总统任命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领导。管理局的主要目标是监管和监测阿联酋的金融市场,包括迪拜金融市场和阿布扎比证券交易所。
迪拜酋长国经济发展部 (DED) 是一个政府机构,受托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更广泛的治理体系内制定和推动迪拜的经济议程。 DED 及其机构制定经济计划和政策,确定和支持战略部门,并为国内和国际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服务。
昂儒昂离岸金融管理局 (AOFA) 成立于 2001 年,是科摩罗昂儒昂金融部门的主要监管机构。 AOFA 坚定不移地致力于维持最高的诚信和透明度标准,并努力维护 2001 年科摩罗宪法赋予的监管权力和授权。 AOFA 在确保昂儒昂省金融生态系统稳健和繁荣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核心目标是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营造有利于可持续经济增长的环境。 通过全面的监管框架,它促进负责任的金融实践,防止洗钱,并强制遵守《反洗钱法》(2005 年第 008 号政府公告)。
FINTRAC 是加拿大的金融情报机构,成立于 2000 年。 1、FINTRAC负责收集、分析、评估和披露加拿大金融业相关信息,致力于防止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 2.FINTRAC不处理金融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也没有相应的破产赔偿计划。
2022 年 4 月,安圭拉推出了量身定制的现代化系统,称为商业登记电子系统 (CRES)。 该系统由客户尽职调查登记册、实益所有权登记册、商业登记册组成,并允许报告开展相关活动的实体。
1999年6月4日,标志着圣卢西亚政府与私营部门的重要合作,通过与国际金融合作伙伴(IFP)签署成立协议,正式宣布圣卢西亚进入国际金融服务业。这一行业的建立基于一个独特的私营部门与政府的伙伴关系模式,并由此制定了行业发展的战略计划。 根据该协议,发起人成立了金融中心公司(FCC),而政府则成立了国际金融和世界投资中心(IFWIC),一家完全由政府所有并控制的公司。IFWIC负责为所有根据国际金融服务立法注册的公司和信托提供注册服务,并由部长批准聘请注册官来执行这些职能。 为了提升其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IFWIC在市场上的推广名称为PINNACLE ST. LUCIA。
雅加达期货交易所 (JFX) 是印度尼西亚第一家期货交易所。 JFX 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19 日,其宗旨是为商界带来巨大利益,并作为一种对冲手段。 JFX 的主要作用是作为设施提供商,为其成员提供基于固定价格的期货合约交易,通过基于电子交易系统中供需的有效互动。 JFX 的成立基于 1997 年第 32 号关于商品期货交易的法律。 JFX 致力于为期货交易行业 (PBK) 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和服务。 最新信息技术的转换和利用过程经过优化,以响应市场需求和动态商业环境。 JFX 始终致力于创新、开发产品、提高组织所有职能和部门的能力和竞争力,以及提供国际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基础设施。 JFX 很自豪能够成为推动国内和全球商品领域交易交易的系统的一部分。
姆瓦利岛拥有自己的金融部门,不受科摩罗中央银行监管,自 1998 年以来,该岛拥有自己的离岸金融服务部门控制和管理内部立法。2013 年,政府修订了银行和其他活动的许可法,2019 年,针对虚拟货币实施了新法规。目前,M.I.S.A. 已注册了 12000 多家公司,其中包括 6 家保险公司、9 家博彩公司、84 家信托和经纪公司以及 24 家国际银行。值得注意的是,姆瓦利注册处是非洲最大的国际公司注册处。
加纳银行(简称 BoG)是加纳的中央银行。它位于阿克拉,成立于 1957 年。加纳银行除了位于阿克拉的总部外,还设有七个地区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位于以下城市:霍霍埃、库马西、苏尼亚尼、塔马利、塔科拉迪、博尔加坦加、瓦。地区办事处负责在各自地区实施加纳银行的政策和指令。他们还为政府、金融机构和公众提供银行服务。该银行积极制定金融包容性政策,并且是金融包容性联盟的成员。
巴西中央银行(葡萄牙语:Banco Central do Brasil)是该国的中央银行当局。其职能自主运作,主要目标是确保国家货币购买力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