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2024年2月15日宣布对大华银行(UOB)前代表Loh Sheng Yang实施为期14年的禁止令(PO),在此之前,Loh Sheng Yang已承认多项指控,包括7项欺诈罪、1项伪造罪和1项获取犯罪利益罪。这促使MAS认为Loh Sheng Yang不会诚实地提供金融顾问和资本市场服务。
禁令自2024年11月26日起生效,禁止Loh Sheng Yang在14年内根据新加坡《金融顾问法》提供任何金融顾问服务、管理任何金融顾问公司、担任任何金融顾问公司的董事或成为任何金融顾问公司的主要股东。他还被禁止根据新加坡《证券与期货法》从事任何受监管活动,或参与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担任董事或成为其主要股东。
2021年6月10日至2023年2月6日期间,Loh Sheng Yang诱使17名受害人注册虚假的大华银行定期和结构性存款产品,从而诈骗了他们100多万美元。Loh Sheng Yang以存款为名,指示受害人向他转账,包括现金和转至他的银行账户。为了进一步欺骗受害者,他还向一些受害者提供伪造的文件,谎称他们的钱已经存入银行。然后,Loh Sheng Yang将非法获得的资金用于在线赌博。
Loh Sheng Yang在受雇担任大华银行代表期间开始这些犯罪活动,甚至在他被大华银行停职后并接受新加坡警察部队调查期间仍在继续犯罪。
量刑时还考虑了另外13项指控。Loh Sheng Yang被判处68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