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當局對金融犯罪採取了新的行動,在2025年4月4日至17日為期兩週的行動中,對293名涉嫌以詐騙犯或錢騾的身份參與詐騙的人進行了調查。
這些嫌疑犯包括201名男性和92名女性,年齡介於15歲至79歲之間。他們涉嫌參與了920多起詐騙案件,包括冒充朋友詐騙、投資詐騙、工作詐騙、電子商務詐騙、冒充政府官員詐騙和租屋詐騙。據報告,這些詐欺活動的受害者遭受的損失超過963萬美元。
當局正在調查嫌疑人與詐騙、洗錢和提供無照支付服務有關的罪行。根據新加坡法律,詐騙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和罰款,洗錢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和50萬美元罰款,或兩項併罰;無照提供支付服務最高可被判處3年監禁和12.5萬美元罰款,或兩項併罰。
新加坡警方重申打擊金融犯罪的嚴重立場,警告將依法處理違法者。警方敦促人們保持警惕,拒絕分享銀行帳戶或手機號碼的要求,因為如果與犯罪有關,他們將被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