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新加坡國會正式通過新法案,自此,新加坡當局將有權限制潛在詐欺受害者的銀行交易。
新加坡內政部長孫雪玲表示:“本法案使警方能夠果斷採取行動,彌補我們在打擊騙子方面的不足。”
在新法案的規定下,若有理由相信銀行帳戶持有者正在向騙子轉賬,警察和公共事務部門的官員則有權對銀行下達限制令,限制詐欺交易。
限制令將暫停轉帳和自動存取款機的使用,同時限制所有的貸款服務。但個人的日常支付不會受到影響。這將為警方爭取到更多時間說服受害者相信自己受騙的事實。
星展銀行、華僑銀行、大華銀行、花旗銀行、匯豐銀行、美亞銀行和渣打銀行都將參與其中。而絕大多數的新加坡消費者都擁有這七家大型銀行的帳戶。但有必要時,警察也可以對其他銀行發出限制令。
不過,新加坡當局同時也規定該限制令只能作為其他勸說工作失敗後的「最後手段」,且最初的限制時間不得超過30天,最多可延長五次,超時則限制令失效。
限制令失效後,受害者仍可能向騙子轉帳。
孫部長表示:“民政事務部對此採取務實的態度。我們不能無限期地牽制受害者,也沒有資源這樣做。”